科技成果鉴定意见
2014年9月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州组织并主持召开了由佛山市高斯造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的“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电子评标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并进行了质询,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鉴定意见:
一、提交的鉴定资料齐全,符合科技成果鉴定要求。
二、该成果依据住建部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广东省现行的造价数据交换标准等相关文件,设计了“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电子评标系统”。该系统支持施工项目采用市场化公开招标,实现精细化评审投标人成本,可生成“合理报价排序报告”。
三、该成果通过识别和量化各个投标人的低价总偏差(比率)信息,辅助招标人科学选择合理低价范围,降低了恶意低于成本价中标的风险。
四、该成果形成的软件通过中国赛宝实验室的软件测试,并得到实际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一致同意通过科技成果鉴定。
鉴定委员会主任: 汤庸 副主任: 胡建国
2014年 9 月 3 日
一、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1、应用范围:该成果应用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施工评标办法,为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工作提供大数据分析工具,辅助招标人科学选择合理低价中标人。
2、应用条件:⑴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执行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⑵全部XML电子标书执行粤建价字[2006]15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化规定》,或新文件粤建公告[2014]17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3、技术原理:集合全部报价标书进行数理统计,针对投标竞价呈现高斯分布和报价越低其工料偏差越大的固有特点,发挥招标控制价平台正常消耗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详细评审投标人偏低报价清单。通过识别和量化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对各个投标报价书做出合理性评估。
二、性能指标
该成果依据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东省现行的造价数据交换标准等相关规定,优化完善住建部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附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科学制定全面清标、详细评审和评估结论的公开透明算法。
1、基础性数据分析整理
国标计价规范规定,投标总价由一个或多个单位(项)工程造价组成,每个单位(项)工程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和税金清单等五部分组成。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工作是在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等清单定性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针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清单进行定量分析,具体分解为4类量化评审清单如下:
⑴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清单构成主体,投标总价主要组成。分离出简单评审清单。
⑵简单评审清单:分部分项清单中人工费和机械费占综合单价50%以上的清单,以及采用直接报价的清单。
⑶安全文明措施:每个单位工程,合为1个清单。
⑷其他措施项目:每个单位工程,合为1个清单。
然后,收集全部标书的4类清单报价和评标工料价格,去高去低保留约三分之二获取样本数据求算术平均值,即市场值=截尾均值,确立清单报价和评标工料的合理界限如下:
⑴分部分项清单:市场值×(1±清标偏差)上下限内合理
其中:评标工料:0。90×市场值≤人工和材料价格≤2×市场值,0。80×市场值≤机械台班价格≤2×市场值
⑵简单评审清单:市场值×(1±20%)上下限内合理
⑶安全文明措施:标底价×(1-10%)以上合理
⑷其他措施项目:市场值×(1-20%)以上合理
确定分部分项清单的清标偏差方法:报价比值=清单报价÷市场值,按单位工程统计分部分项清单样本数据的报价比值,绘制频数直方图呈现标准正态分布,计算清标偏差=0。7×。其中: Xi为第i个报价比值,n为样本总数。
2、全面清标,分离超下限清单
按施工招标项目统计全部标书(包括投标人报价和招标控制价,下同)所有4类清单的报价比值,绘制频数直方图呈现正态公布即高斯分布,按上表“定性合理报价界限”确立投标报价的控制下限界线,一分为二分离出约占30%的报价超下限清单如下:
⑴分部分项清单的控制下限:市场值×(1-清标偏差)
⑵简单评审清单的控制下限:市场值×0。80
⑶安全文明措施的控制下限:标底价×0。90
⑷其他措施项目的控制下限:市场值×0。80
3、详细评审,量化低价总偏差
针对分部分项超下限清单的投标报价越低其工料偏差越大的固有特点,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平台正常消耗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利用投标人工料修正价格元素合成还原其施工正常成本。经检查,若投标人报价确诊是低于其施工正常成本的,才量化计算低价偏差金额。
4类量化评审清单的低价偏差金额和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如下:
⑴分部分项清单=∑(施工正常成本-投标报价)×工程量
其中:施工正常成本=∑(招标控制价平台正常消耗+投标人工料修正价格)+平台管理费(不含利润)
⑵简单评审清单、安全文明措施、其他措施项目=∑(控制下限-投标报价)×工程量
⑶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低价偏差金额合计÷投标总价×100%
4、评估结论,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以建筑业平均利润率水平(以3-6%为宜,建议5%)作为判断是否属于低于成本报价的偏差极限值。根据各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如下:
⑴若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偏差极限值,则投标总价构成合理
⑵若投标人低价总偏差(比率)>偏差极限值,则投标总价构成不合理
5、电子评标系统,生成合理报价排序报告
依据上述全面清标、详细评审和评估结论的公开透明算法,研制成功《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电子评标系统》软件程序。该系统打通投标人报价信息孤岛,从数据到信息再到知识实现精细化评审投标人成本,高效生成具有完整证据链条的标准化“合理报价排序报告”如下:
合理报价排序报告
第一部分 全部标书合理报价排序综述
表2-1:清单分类和合理报价界限
表2-2:全面清标和详细评审结果
表2-3: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结论
表2-4:经评审的合理报价排序
第二部分 投标人报价偏差证据链
表4-0:投标人报价偏差证据汇总
表4-1: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偏差
表4-2:简易评审清单报价偏差
表4-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偏差
表4-4:其他项目清单指定金额
表4-5:投标人工料修正价格元素
表4-6:投标人施工正常成本
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施工项目采用竞争性公开招标,通常会出现以招标控制价的9折、8折、7折、6折甚至5折不同价位的投标报价。施工招标是预定未来的建筑产品,是一种“契约产品”,低于成本报价中标将影响未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在定标之前,我国与国际一样要对预中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进行审查。
1、国际由专业公司复核报价合理性
国际招标通常实行“供应商评审制度”,只有合格供应商才能入围投标。控制项目风险主要依靠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维修保函等市场机制。
国际招标以价格竞争为主,评标相对简单,一般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或采用将非价格因素折算成报价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标方法。确定的预中标人交由专业顾问公司复核其报价合理性,确保报价无误才正式授标。
2、国内由专家手工评审报价合理性
现有施工评标办法中,首推住建部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附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最为专业严谨。其评审过程:查找到投标人报价明显差异子目,审查企业个别成本,量化计算报价总偏差金额,最后以投标人自报利润额来判断是否低于成本报价。
目前我国评标仍以专家手工评审为主,因时间短工作量大,手工评审根本无法完成如此繁重任务,且评审基准不统一,评标质量难以保证,容易出现评标走过场、随意或操纵定标等乱象。有的地方以招标控制价下浮若干点就是所谓合理低价,有的干脆采用抽签办法定标,这违背了招投标本质。
3、该成果智能评标辅助招标人决策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电子评标系统》发挥我国现行定额标准的优势,优化完善住建部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解决全面清标、详细评审的巨量数据分析和精确运算问题,把评标专家从传统手工评审的繁重劳动中解放出来,杜绝人为因素影响,保证评标工作质量和阳光评标。
该成果自动识别和量化投标人报价偏差信息,生成标准化“合理报价排序报告”电子书,解决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辅助处于信息劣势的招标人做出正确决策。首先,排查低价总偏差>5%(建议值以3-6%为宜)不合理报价书,事前清除低于成本报价中标风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只保留低价总偏差≤5%的合理报价书,选择投标总价构成保持均衡合理报价者作为中标人,促成招标人与投标人最优稳定匹配。
四、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该成果以“一种投标报价信息合理性评估方法”于2011年4月29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现进入实审阶段。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的市场设计遵循以下4个原则,具有创造性、先进性。
1、全面清标遵循“放开价”原则
竞标时放开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价格,由投标人自主报价。集合全部标书的报价数据,通过去高去低只保留三分之二规则采集数据样本,消除或减低异常报价影响,即由截尾均值=投标竞价形成的市场值。再以市场值为评审基准,统一划定合理报价界线和低价控制下限,解决偏低报价清单的市场化分离问题。这一机制确保所有投标人没有动力偏离均衡报价。
2、详细评审遵循“控制量”原则
评标时控制清单工程量、定额消耗量,预先排查投标人偷工减料等降价行为。首先检查招标工程量清单正确,删除非实质响应的投标书。然后,发挥招标控制价平台正常消耗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利用投标人工料修正价格合成还原其施工正常成本,解决企业个别成本的专业化界定问题。这一机制确保所有投标人没有动力脱离现行定额规范报价。
3、评估标准遵循“风险可控”原则
投标人低价总偏差越大,中标后经营承包风险就会越大。招标人不能盲目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要坚持底线思维选择低价总偏差(比率)≤5%(即建筑业平均利润率)作为中标候选人,达到事前控制项目风险目的。
4、评标报告遵循“偏差证据链完整”原则
生成标准化“合理报价排序报告”从全面清标、详细评审到评估结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追溯投标人报价偏差证据信息,经得起投标人、社会公众和招标监督员的专业性检验,变少数人监管为全社会参与监管。
五、作用意义
该成果支持施工项目采用市场化公开招标,在保持现行定额正常消耗量的约束作用下,发挥市场配置建筑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找到投标总价构成保持均衡合理报价书,保障招标人投资效益和承包商经营效果。
一方面,促使中标下浮率达到10~25%的合理降幅,业主经济效益十分显著。有效挤压招标控制价中虚高水分,不给投标掮客多余操纵空间,抑制腐败现象滋生,避免因高价中标导致业主建设资金流失。
另一方面,控制中标候选人低价总偏差(比率)在建筑业平均利润率(如5%)之内,确保中标后按图施工不会亏本。由此,该成果达到事前监控中标人经营风险的目的,使承包商有足够的施工要素投入到建造合格产品中去,避免因中标价过低成为粗制滥造、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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