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6-06-14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12〕16号)和《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惠府〔2016〕3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操作规程》,形成了《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2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0870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zscqj@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惠州市知识产权局(邮编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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