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中药高效节能自动化集成提取浓缩技术的产业化研究”等15项成果登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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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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