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05-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的通知》(惠市科字〔2023〕127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结合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对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A等级的补助50万元,B等级的补助30万元,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
二、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科室:市科技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黄波,电话:2882990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1室
附件: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公示名单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
后补助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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