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2-11-30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22年12月12日前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线下载打印3份纸质材料(含纸质原件1份)及刻录光盘,于12月13日前提交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加强对孵化器的组织辅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核对原件,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推荐表、2份纸质申报材料(含纸质原件1份)及光盘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过期不予受理。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和电话:梁培州,280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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