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7-07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2〕133号)内容,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须增加提供2张表格。分别是:《2021年12月B204-1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2021年年报B103-2 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注明与报统计部门数据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提供的承诺书以本通知模板(附件)为准。
三、请各县(区)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初审工作。
附件: 2021年度惠州市制造业企业晋档升级奖励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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