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商)拟开展2022年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审查,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对2022年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审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审查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预算2。4万元。
三、项目要求
(一)对仲恺高新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五千吨标准煤以下列入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16家进行审查。
(二)完成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书面、现场审查及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保留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资料及档案,包括形成的工作报告、结果性文件供采购商验收。
(三)本项目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服务商要求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掌握能源计量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定及技术规范,具有相关业绩经验;
(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中“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相关联企业、联合体参加询价,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项目报价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1。服务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项目报价文件 ,项目报价文件应对应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采购商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二)编制要求
项目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报价函。
2。服务方案。
3。营业热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服务商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项目报价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明服务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报价函(附件2)使用信封单独密封放入报价文件正本内,信封正面注明服务商信息,并在封面处标明服务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项目报价文件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17时
(二)递交文件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投大厦9楼922室(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与计量科)
(三)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0752-3271352
七、其他备注
(一)结果通知
1。根据评分表确定服务商,如最高分服务商放弃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次高分中选,以此类推。
2。评定结果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告知。
3。确定中选服务商并公示结束后,采购商将通知服务商签订合同。
4。服务商项目报价资料将入档封存,恕不退还。
(二)合同签订
1。服务商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采购商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项目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附件:1.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审查项目评分表.docx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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