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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6-20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并分别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复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请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21日-6月28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四、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和复核,并采取现场核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 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初审核实后向市工信局推荐,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推荐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推荐汇总表(附件4、附件5)、现场核查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二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企业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3号)

  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7.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8.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材料要求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方广泉,电话:2892163;邮箱:gxjfwk@huizhou.gov.cn)

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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