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各有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申报单位须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处于有效期内,我市相关平台有:
(一)惠城区:惠州新思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惠州市金蝶管理软件有限公司、广东思科科技园有限公司;
(二)仲恺高新区:惠州市广工大物联网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惠州先进制造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恺信国际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惠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有关要求
(一)截止日期:市工信局受理时间为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1。县(区)部门推荐上报文一式1份,含《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2。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4份;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2〕13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郭 美,电话:2892163,邮箱:gxjfwk@huizhou.gov.cn)
附件:粤工信服务函[2022]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pdf
Copyright © 2015 科易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6303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