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科易网(仲恺)技术转移协同创新平台,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成果 专家 院校 需求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页

关于下达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引进和培育资金)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6-08   

  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24号)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制度(试行)》,经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筛选、市信用中心核查、局资金科室核查、网上公示、拟奖励企业确认领取、局党组会议审议和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核专题会议审议、网上再次公示、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等工作程序,拟奖励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共计1263。42万元,现将《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引进和培育资金)拟安排计划表》下达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资金拨付工作。请接到通知后加紧对接当地财政部门,尽早将财政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将支付凭证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市局电子信息产业科存档。

  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一是请通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事后奖补项目资金原则上应继续用于奖补项目后续支出或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如购置生产设备、原材料、软件升级、设备维修维护等,鼓励企业用于扩大经营生产、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方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福利支出;楼堂馆所建设、修缮;接待、差旅费用及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支出的范围。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财政资金后续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请以上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资金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电子科将于下半年联合开展资金事中监督工作,具体以通知为准。

  附件:1.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引进和培育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2.2022年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引进和培育资金绩效目标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8日

  (联系方式:张滔,联系电话:2808563,13509076902)

附件1:附件1: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引进和培育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附件2:附件2

Copyright © 2015 科易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6303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