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11-12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促进工业绿色循环发展,支持绿色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建设,落实《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有关要求。经我局党组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从我局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统筹调剂580万元用于补充下达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的12个绿色制造品牌奖励项目,具体项目详情见附件,有关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请各县(区)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衔接,及时将项目资金下拨至有关企业,加强项目资金安全性和规范性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资金后续监管、绩效评价等工作,督促用款单位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使用管理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计划安排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王树基,联系电话:288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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