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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5-17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惠市科字〔2018〕21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有关精神,引导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须均参与2020年火炬统计,且已在广东省孵化在线育成平台完成备案登记。

  (三)申报单位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纳入信用黑名单。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如已获准支持的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题,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同项目归类汇总。

  (六)申报单位还需要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流程如下: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管理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并电话报请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审查,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勘验,申报材料审核原件后,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1日17:00前,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提交,并做好接受现场考察准备。

  2021年6月25日17:00前,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和电话:张思玲 梁培州,2808179,电子邮箱:kjjgxk@huizhou.gov.cn。

  附件1: 2021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真实性承诺函(样式).docx

  附件3 :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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