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4-15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方便我市企业科学规划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31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企业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应先参与评价,再申报高企认定,操作流程可查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3号)。
二、企业需按照《惠州市高企申报时间进度表》(附件2)完成申报工作,如当批次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需尽快修改申报批次,以免错过时间。
三、企业在首次完成提交后,将会先后收到《高企认定初评表》及《高企认定专家预审表》,表格可登录惠州科技服务平台()后进行查阅,企业需对照初评和预审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四、企业在首次完成提交后,需通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接受现场考察。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77号)开展现场考察,做好表格记录。
五、企业在市科技局完成推荐后,系统申报状态会显示为“请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需生成纸质申请书,按照《惠州市2021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签字盖章要求》(附件3)进行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为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企业不需向科技主管部门递交,仅需留存一份备查,科技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纸质申请书开展抽查。
六、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宗旨,进一步推动高企提质增效,企业在填报高企申请书同时,可填写《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需求信息表》,发送至邮箱kjjgxk@huizhou.gov.cn或直接交予现场考察的县区科技部门工作人员。我局将借助“惠企专家行”、“高企服务行”、科交会等活动平台,免费为企业对接全国高校研究院所,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316号).pdf
2.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进度表.pdf
3.惠州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签字盖章要求.pdf
4.惠州市及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5.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需求信息表.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附件1-5
Copyright © 2015 科易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6303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