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3-26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2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网上推荐。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科 余嘉鹏 2808179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242号)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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