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各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惠州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局于10月13日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354万元,截止11月13日结余128.994万元。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申领结果的公告》,按照“2020年惠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申领排名名单”现进行递补发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递补企业领取服务券后需在11月27日前选择服务产品下单,上传服务合同或协议(付全款的还需上传补充协议)及发票(全款,即企业自付部分和服务券补贴部分)、对公转账凭证、验收报告及成果,并将服务券支付给服务机构。到期不支付的,服务券将被系统收回。
领券成功的企业请认真学习《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惠州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兑现要求,确保服务券顺利兑现。
各用券企业、收券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券工作,如在服务过程中有恶意串通、制造虚假材料骗取服务券补助资金和欺诈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全部服务券兑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申领及兑现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径联系承办单位,联系人:邓飘,联系电话:2873227。
附件:1.惠州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实施方案
2.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申领结果的公告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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