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10-10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经信〔2017〕688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0〕15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经县区初审推荐、专家现场核查、社会信用查询、局党组会议审议、公示、市政府审定等环节,确定奖励通过评价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共32个,共计奖励资金48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惠州市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收到通知后,按要求尽快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下达资金计划通知由市财政局另行印发。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惠州市第四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计划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陈腾飞;联系电话:2808821)
Copyright © 2015 科易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6303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