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20-09-15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20年11月11~15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科技改变生活,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将举办超过8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论坛会议和分会场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助力区域经济恢复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20年11月11~15日
  二、展会地点
  广东团设于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项目遴选范围
  (一) 参展项目征集。
  为使广东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地反映我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原始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积极成效,充分展示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广东团将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1.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
  2.遴选一批疫情防控科技成果和疫情催生的新业态项目参展。
  3.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实物展品,展示效果良好的项目参展。
  (二) 签约项目征集。
  为进一步提高参展实效,除现场展示洽谈外,广东团拟在展会期间举办项目路演、签约活动,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荐签约项目条件如下:
  1.项目应是自2020年1月至今,已达成合作意向的待签约项目。
  2.项目主要侧重于重大项目联合研发、科技产业开发项目以及技术交易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共建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等共建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
  3.项目实施在区域、行业方面具有示范及指导意义,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4.合作意向应真实合法,材料完整有效。
  四、组织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二)请各地市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签约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需求情况做好签约项目征集推荐。省科技厅将适时到各地市摸底调研项目情况。
  (三)鼓励各地市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3~5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五、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项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9月28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二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电子邮箱。
  请意向签约单位于9月28日前,如实填写签约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广东团将对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进行筛选,遴选确定参展项目和签约项目。
  七、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
  电 话:020-83717947、83163254
  邮 箱:stechb@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杨保志
  电 话:020-83163862
  附件:1.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2.广东团签约项目申报表
  
省科技厅
  2020年9月11日
附件2:广东团签约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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