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8-12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仲恺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7〕19号)“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清算收回我市2019年部分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本次收回的专项资金涉及2家企业共9.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6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29万元,县(区)级财政资金2.4万元(详见附件)。
请你们督促相关企业将财政资金退回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帐户,积极做好资金跟踪工作;要求有关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资金退回工作。
附件:清算收回2019年惠州市部分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专项资金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1日
(联系科室: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电话:280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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