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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7-09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加快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设,按照《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7〕328号)和《关于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奖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19〕446号)要求,现将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详见附件1),认真组织好本地申报工作。

  二、申报截止2020年8月14日17时,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视同主动放弃申报。

  三、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实行企业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所在县(区)内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并在7月30日17时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

  (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要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做好政策指导、咨询服务、现场审查等工作,对各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切实了解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根据《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与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封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章)和电子文档(刻U盘贴标签)。逾期和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工信局 梁琳、占珩   联系电话:2873186、2808331

  附件:

  1、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3、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课题研究资助申请表

  5、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承诺函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惠市工信函〔2020〕11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07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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