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20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表扬先进、激发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厅拟对2019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表现突出人员予以通报表扬,请各地区推荐人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2019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地级以上市,每个市可推荐6人;评价结果为“良”的,每个市可推荐4人;评价结果为“中”的,每个市可推荐3人。
二、被推荐人员条件
各地级以上市所推荐人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2019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指导、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等。
(二)一般应当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身份,如为政府雇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应当履行规范的聘用手续。
(三)所在工作机构应当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采集任务。
(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没有发生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各级工作机构酝酿产生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经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后,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行文上报我厅。
四、时间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上报我厅。
附件:2019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表现突出人员推荐表.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付丽彬,联系电话:020-8313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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