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19-04-17
各园区、镇(街道)经济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2019〕58 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该资金申报工作,另提要求如下:
一、各园区、镇(街道)经济主管部门要将《通知》及时转发给辖区内的供应链服务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企业应在惠州市财政资金管理统一平台(网址)上进行专项资金申报,按《通知》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三、企业申报材料必须按《通知》中明确的顺序进行装订(装订封面格式见附件2,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凡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企业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每页均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我局商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2019〕58号)
2. “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pdf
附件2: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申报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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