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惠州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9-03-15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市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现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合同到期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全力做好201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具体跟踪到每一个项目承担单位,并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结题工作。
三、所有合同到期的项目必须在6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因故需要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供书面延期验收申请;合同未到期的项目,可视项目实施进度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具体事宜请联系市科技局各业务主管科室。
四、对逾期未提出验收或延期申请,经多次催促无果的项目承担单位,我局将提出通报批评并视情采取惩戒措施。
五、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科:肖明勇 2808974
高新技术科:余嘉鹏 2808179
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李豫军 2829099
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张 娜 2808736
专利促进科:莫飞雄 2808940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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