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18-09-05
各企业(个人):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惠仲财工〔2018〕1号)文件精神,同意给予2017年度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07.483万元,其中市知识产权立项项目资金70万,专利资助资金437.483万元。请各企业(个人)及时办理领款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款,并严格按照知识产权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认真抓好项目落实,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公告
领取资助需提交材料清单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1:公告.doc
附件2:领取资助需提交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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